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規(guī)定,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防空意識和憂患意識,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熟悉防空警報信號,縣人民政府決定在縣主城區(qū)開展防空警報試鳴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警報信號鳴放時間
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0:15。
二、試鳴警報信號規(guī)定
(一)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3分鐘為一個周期。
(二)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3分鐘為一個周期。
(三)解除警報:連續(xù)長鳴3分鐘。
三、注意事項
(一)此次鳴放防空警報是依法組織開展的防災減災日宣傳教育活動,無任何空情及災情發(fā)生。
(二)此次試鳴活動不影響工作、生產(chǎn)、學習、生活、營業(yè)的正常秩序。
(三)任何單位、組織、個人等不得趁防空警報鳴放之時造謠滋事或擾亂社會秩序,違者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云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