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了解云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信息
(一)公開內(nèi)容
云縣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云縣應急管理局制作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縣應急管理局領導信息、各內(nèi)設機構工作職責;
2.縣應急管理局公開發(fā)布的文件;
3.全縣應急管理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
4.行政處罰決定;
5.行政審批事項;
6.重大安全隱患及整治情況;
7.安全生產(chǎn)事故和自然災害信息;
8.安全生產(chǎn)和自然災害形勢分析;
9.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上述應主動公開的云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將通過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部門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開。
(二)公開方式
云縣應急管理局主要通過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ynyx.gov.cn/)主動公開云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的信息
(一)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填寫《云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在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云縣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專欄下載,不具備下載條件的,可向受理機構索取,復印有效)。
公民個人提出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包含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下同);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同時需提供所申請信息與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關的證明材料。由代理人提出申請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準確,盡可能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fā)文時間、發(fā)文字號或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nèi)容的提示。
上述內(nèi)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申請方式
1.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向受理機構當面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材料。填寫有困難的,可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協(xié)助填寫。
2.書面申請
(1)信函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受理機構;
(2)傳真申請。請在傳真件首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傳真至受理機構。
3.政府網(wǎng)站申請
(1).申請人進入“依申請公開”專欄(點擊此處跳轉)——(2).點擊云縣應急管理局——(3).選擇公民或企業(yè)申請,在線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流水號和查詢密碼,以便查詢辦理情況。
4.通過電話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辦理流程
1.材料審查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對《申請表》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不完整或所需信息描述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申請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請人補充或者更正;對申請材料有效、完備的申請及時登記,予以受理。
2.辦理時限
(1)當面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受理機構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于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
(2)書面申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
(3)網(wǎng)上申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
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jīng)受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期答復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nèi)。
3.辦結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受理機構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在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xù)后,于法定時限內(nèi)依法提供其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內(nèi)容;
(2)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的方式和途徑,由申請人自行查找;
(3)不屬于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所申請信息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該信息掌握部門或單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聯(lián)系方式;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6)同一事由已提交過申請,受理機構已作出過答復后,無正當理由反復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再受理和答復。
(四)受理時間
國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收費項目和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政辦函〔2021〕47號)執(zhí)行。
(六)信息審查
云縣應急管理局主動公開或依申請公開的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查。對政府信息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七)受理機構
機構名稱:云縣應急管理局
辦公地址:云縣愛華鎮(zhèn)東大街18號行政中心三樓
郵政編碼:675800
聯(lián)系電話:0883-3210119,3227728(傳真)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八)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情況
云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負責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
辦公地址:云縣愛華鎮(zhèn)東大街18號行政中心三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郵政編碼:675800
聯(lián)系電話:0883-3210119,3227728(傳真)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九)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jù)《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云縣應急管理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應急管理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投訴舉報電話:0883-3210119。